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一套系统化、 程序化, 同时具有高度自我约束、 自我完善机制的科学管理体系。
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中“ 方针” 是核心“ 策划” 是实现方针的基础“ 实施和运行” 是实现方针的关键“ 检查和纠正措施” 是实现方针的保障“ 管理评审” 是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手段。 而“ 绩效测量和监视” 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核心要素, 也是保障实现方针的关键活动。 它确保了组织按照其所阐述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与运行开展工作 一是对组织从事的活动进行监测,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要求组织对重大危险因素进行监测, 使它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当然也要包括对监测设备的校准和维护;二是对监测结果的评价, 要与国家的职业安全健康标准、 法律、 法规和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 指标进行跟踪比较, 考查组织活动的符合性。
一、绩效测量和 监视相关 的概念
1、事故——造成死亡、 疾病、 伤害、损坏或其它损失的意外情况。事故是造成不良结果的非预期的情况。 在主观上关注的是活动、 过程 的非预期结果 在客观上这些 非预期结果 的 性 质 是 负 面的、 不良的、 甚至是恶性 的。 对于人来说 这种不良结果可能是死亡、 疾病和伤害 对于 物质财产来说, 事故造成损毁、破坏或其它形式的价值损失。
2、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事件的发生可能造成事故, 也可能并末造成任何损失, 对于没有造成疾病、死亡、 伤害、 财产损失戴其它损失的情况可称之为“ 未遂过失” , 是事件和事故之间的一种临界情况, 事件包括“ 未遂过失” 。
3、绩效——基于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 目标, 与组织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控制有关的、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 绩效 也可称为“ 业绩” 。绩效是组织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面和管理风险控制方面表现出的实际业绩和效果的综合描述。 绩效可用对组织方针、 目标的实现程度来表示, 也可具体体现在对某一戴某类危险、 危害因素的控制。
4、主动测量——根据确定的标准检查危险源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 以及为实施 职业安 全健康管理体系所进行的 活动。主动测量是在各类事故和体系失效发生之前所进行的一系列的测量, 是超前的、 积极的预防性监测。 主要监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活动和结果的符合性。
5、被动测量——对危害和风险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不足, 如伤亡、 疾病和事件等进行检查、 识别的过程。被动测量是在各类事故和体系失效发生之后所进行的一系列反应性的、 必须的测量, 是一种事故发生后的统计、 分析。
二、绩效测量和监视的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 程序的作用是测量和监视职业安全健康绩效。 其内容应包括主动测量和被动测量 明确监视的方法、 频次、 内容和标准 确定组织需要的定性测量 如 耳塞、 防护 口罩、各种眼镜、 安全帽、 各种劳保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 和定量测量 如噪声值的测量, 工作环境有害气体含量的测量 等内容。
1、主动测量的 目的是检查所确定的危险源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及体系运行效果, 检查组织职业安全健康活动的符合性。 其内容包括:
(1)管理方案的 实施对其实现的 目标、 指标要求的符合性;
(2)与所识别的风险有关并需采取控制措施的运行活动与运行规范的符合性;
(3)对适用法律、 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符合性;
(4)员工安全健康意识的提高情况;
(5)系统检查过程、 工作场所和实际操作、 各项安全作业制度的执行情况、 安全行为、 管理的符合性;
(6)作业现场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
(7)作业环境及健康环境符合性;个人防护设备的使用情况;
(8)定期对有关员工进行健康监护的符合性;
2、被动测量的目的是检查和识别出危险源和风险预防与控制措施以及体系运行中的缺陷,是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已出现的事故、事件和其它不良绩效的统计、调查、分析和处理,其内容包括:
(1)伤亡事故、职业病与事件、工伤、健康损坏;
(2)不良的职业安全健康绩效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失效;
(3)员工的康复情况。
3、测量和监视活动应将两种绩效测量方法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计划,规定职责,以便系统测量和监视。其方法如下:
(1)利用检查表等进行系统的作业场所检查、安全巡视。
(2)职业安全健康监察;
(3)特殊机构和装置等相关设备的安全检查与监控,产品安全检查;
(4)对有害作业环境进行测定;
(5)对员工安全行为进行日常抽样检查、评估;
(6)对从事有害作业员工的健康状况定期体检;
(7)事故、事件、职业病统计分析;
(8)各类文件和记录的分析、检查。绩效测量和监视结果的数据应予以记录,以便为组织制定防止再发生的纠正措施和防止发生的预防措施提供分析依据。
三、绩效测量和监视的设备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对测量和监视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其内容:
1、规定校准的设备范围、校准方法、依据标准;
2、规定校准频次及校准后的状态标识;
3、规定测量设备的维护要求和管理规定;
4、测量设备偏离标准时所应采取的措施;
5、校准和维护活动及其结果记录要求对于测量设备,若有国家标准,用于校准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如无此类标准,则应制定相应的校准规程,依据标准规程进行校准,留有记录。对于相关方在组织范围内使用测量设备,应进行适当控制。
四、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程序要求
标准要求组织建立并保持程序,对职业安全健康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对绩效测量和监视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但只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并没有要求必须形成文件。所以,组织在建立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对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程序可形成文件,也可无文件化程序,这要根据组织具体情况而定。但无论有无文件化程序,组织的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均应熟练掌握程序的要求,并按程序要求进行实施,保留相关实施记录。
标准中绩效测量和监视、审核和管理评审三个要素均有独立发现问题的功能,同时,又分别与解决问题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要素,共同构成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完整的三级监控机制,保证组织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持续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