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准确地查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研判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是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则要求。实现这一原则要求的重要前提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而清楚的违法违规事实首先是通过事故调查笔录反映出来的。因此事故查处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调查笔录的优劣怎样制作优质的调查笔录,应在以下四个阶段认真实践。
一、输入阶段
输入阶段要求记录人员有很高的听知能力。所谓听知能力,就是听话并理解语意的能力。这种能力看似简单,但在制作调查记录的实践中,我们发现,记录人员在听知能力方面容易存在以下问题:精力分散、思想走神,心浮气躁、易受干扰,只听热闹、不听门道、感情用事、偏听偏信等。要克服这些缺点,就要做到专心致志、用心倾听,保持情绪的稳定,关注无声的形体语言,学会用眼神观察交流,不要随意插入话题、打断叙述。记录人员必须问得准、听得清、记得牢;对询问内容,能从被调查对象冗长、反复的语言中提炼要领,抓住与事故有关的关键点,整理成有条理的文字记录。
二、储存阶段
从信息加工的角度来看,储存阶段是人的大脑对听取的信息进行输入、编码、存贮的过程对信息的输入和编码相当于识记,识记是选择性的,只有那些与事故密切相关的情节,才应被输入大脑并编码,识记过的信息在头脑中的保存,相当于已经编码的信息在头脑中固定的过程。研究表明,人脑的记忆容量虽然潜力无限,但并非接触过的所有信息都会被记忆。只有在聚精会神、全神贯注时,信息在人脑中短暂停留以后才能储存起来因此在询问过程中,记录人员要集中精力,高度投入,这样才能记得多,记得牢,记得准。这种能力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取得的,必须经过长期的实践、锻炼。才能掌握。
三、整理阶段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有的因受事故的惊吓而情绪紧张、思维紊乱,有的基于种种顾虑而刻意回避相关问题。他们在回答调查人员的提问时,或是胡言乱语、答非所问,或是避重就轻、东拉西扯,或是前后陈述不一致,破坏了原来问答式的询问规则,表现为有问不一定有答,该说的不说,不该说的乱说。如果不加整理归纳制作调查笔录,必然会杂乱无章,不知所云这时,记录人员就要运用储存在大脑中的第一手资料。抽象概括归纳出事故的本来面目。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获取储存的事故信息进行加工制作:
1、去粗取精。对已经收集到的大量感性的有关事故的资料进行分析,筛选主要的能够说明事故本质问题的信息,舍弃与事故无关的或者次要的现象。
2、去伪存真。对事故信息资料进行分析、鉴别,去除虚假的成分。
3、由此及彼将。大量的、个别的事故感性资料联系起来思考,从总体上进行分析推理,特别要注意把看似不相干的材料联系和统一起来,梳理研判事故的本质原因和责任所在。
4、由表及里。通过表面的现象发现导致事故发生各因素的内在的联系,影响程度的主次。发生作用的顺序,透过表象探索本质,形成最大程度反映事故真相的调查结论。
四、输出阶段
记录人员把头脑中形成的事故资料用文字精准的表达出来。调查笔录要完全真实地反映讯问内容,就要练就准确、快速、全面地记下询问活动的本领对于在制作调查笔录时存在的书写缓慢。质效不佳等问题,必须依靠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勤学苦练,才能准确、简洁、高效地制作出符合事故调查原则要求的调查笔录。(朱丹)